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8日发布了《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安谷镇王元村2、3组及村集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乐中府征〔2023〕11号),拟征收安谷镇王元村2、3组及村集体,共计集体土地17.5776公顷,用于乐山高新区20GW高效电池(二期10GW)项目建设用地。
经核查,该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17.0215公顷。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现将乐中府征〔2023〕11号文件更正如下:
将拟征收土地面积“共计集体土地17.5776公顷”更正为“共计集体土地17.0215公顷”;将《安谷镇王元村2、3组及村集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第六条更正为“拟将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王元村2、3组及村集体,共计17.021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包括耕地0.0884公顷,园地12.4230公顷,其他农用地0.8576公顷,建设用地3.6425公顷。具体土地情况详见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详见附件)”。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