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雷应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7-28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雷应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提名,2017年7月28日乐山市市中区第九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雷应军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索引号:008554032/2017-0007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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