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黄俊宏、王义等17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7-25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黄俊宏、王义等17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提名,2017年7月19日乐山市市中区第九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黄俊宏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上河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先红艳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张公桥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先瑜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锴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参公副科,试用期一年);

  刘艺丽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参公副科,试用期一年);

  刘晓龙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航务管理处(乐山市市中区地方海事处)副处长(参公副科,试用期一年);

  罗志杰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局长(事业管理七级,试用期一年);

  吴凌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龙文强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罗永秋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杨晓琳同志任乐山市市中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杨东同志任乐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事业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易晓俊同志任乐山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事业管理八级)。

  免去王义同志乐山市市中区上河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黄俊宏同志乐山市市中区张公桥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徐建同志乐山市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志杰同志乐山市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卢蕾同志乐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晋军同志乐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事业管理八级待遇)。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3日
索引号:008554032/2017-0007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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