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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周艳、李燕琳2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2-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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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周艳、李燕琳2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提名,2015年2月15日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决定:
免去周艳同志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燕琳同志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6日
索引号:
008554032/2015-00012
文号:
暂无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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