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青衣坝村村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2-13 字体:[]

大佛街道:


你街道《关于同意〈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青衣坝村村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乐中大办〔2026〕7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街道组织编制的《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青衣坝村村规划(2025—2035年)》。


二、请你街道及时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生态环境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


三、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索引号:008554032/2026-0001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批复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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