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龙窝村、周桥坝村、周金村、三兴村、罗李坝村国土空间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2-11 字体:[]

水口镇、绿心街道:


你单位《关于同意〈乐山市市中区龙窝村、周桥坝村、周金村、三兴村、罗李坝村国土空间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乐中水府〔2026〕6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组织编制的《乐山市市中区龙窝村、周桥坝村、周金村、三兴村、罗李坝村国土空间规划(2024—2035年)》。


二、请你单位及时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生态环境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


三、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索引号:008554032/2026-0001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批复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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