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区全福街道2025年第3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5-13 字体:[]

全福街道:


你街道《关于市中区全福街道2025年第3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乐中全办〔2025〕20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街道石农村3组、5组,裕农社区2组,共计0.08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392公顷,园地0.0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8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市中区全福街道2025年第3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街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附件:市中区全福街道2025年第3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索引号:008554032/2025-0004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批复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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