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福街道:
你街道《关于市中区全福街道2024年第4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乐中全办〔2024〕66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街道裕农社区4组、8组,普农村4组,夏沟村4组、5组,全福村3组、6组,石农村1组,共计0.165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431公顷,林地0.0231公顷,园地0.0549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市中区全福街道2024年第4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街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附件:市中区全福街道2024年第4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