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乐山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打造‘无废城市’建设美丽嘉州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市、区组织机制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组织保障方面,2022年8月,乐山市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3月,组建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涵盖22个市级部门、2个行业单位相关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70余人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大专班”。随后乐山市11个县(市、区)对标成立了县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工作专班。市中区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涉及21个单位50余人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横向到区级各职能部门,纵向到区、镇(街道)、村(社区)、组的“无废城市”建设推
进机制。
机制保障方面,2022年12月,市政府印发《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乐府发〔2022〕22号),明确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到2025年,乐山“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监管、市场和技术体系基本完善,实现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能力的全面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相继出台“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市中区于2023年6月印发实施《乐山市市中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乐中府发〔2023〕7号),梳理了市中区在“无废”领域上的问题和短板,提出了工业绿色转型、农业循环经济、绿色低碳生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监管、固体废物利用提升、“无废”理念传播等八大重点建设任务,同时制定了41项建设指标。
综上,市、区两级建立了上下统一的高配置、高水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分工明确、任务清晰的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有效解决了因市、区两级机构设置不对称所导致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等问题,为我市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关于构建“4+N”体系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在《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乐府发〔2022〕22号)、“无废城市”年度工作计划、部门地方“无废城市”工作职责中,固体废物利用处置“4+N”体系建设都是最重要的目标。市级层面主抓“四大基地”建设,即乐山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五通桥循环产业基地、峨眉山水泥产业协同利用处置基地、犍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基地。目前,“四大基地”均已初具规模,服务范围涵盖了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固体废物等多个领域,基本满足全市主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的需要,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得以快速提升,生活垃圾发电焚烧处置能力达2千吨/日,生活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达140吨/日,全市生活垃圾接近实现“零填埋”,生活污泥全部实现规范化处置。
市中区层面,配合市级部门积极推进乐山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该基地总用地面积约1300亩(已建面积232亩),总投资约30亿元,包含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区、综合管理区和生活休闲公园区。目前已建和在建项目共6个,包括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一期、二期(日处理规模1600吨),餐厨处理厂项目一期、二期(日处理规模250吨),医疗废弃物处理项目(日处理规模10吨),动物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日处理规模20吨),乐山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容量21万立方米)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日处理规模1000吨),建成后将基本满足全区主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需求。
三、关于全面推进各类垃圾利用处置工作
(一)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市级层面,按照“垃圾分类,设施先行”的思路,聚焦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综合治理,以“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有关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顶层设计,提早布局,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体系。建成大件垃圾破碎处置中心、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等设施,在主城区物业小区投放可回收物智能设备69套。
市中区层面,主城区公共区域现已投放垃圾分类收集亭200余座,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00余处,农村投放生活垃圾分类亭634座,生活垃圾分类桶5000个,户分类桶9000个。为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市中区优化公共区域点位100余处、小区1300余个,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督导员制度,组建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2023年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文明劝导1000余次。
目前,全市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焚烧处理率超过95%,“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街道)转运、县(市、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基本建成。
(二)强化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市级层面持续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废弃农膜回收工作。一是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共投入中央资金2.4亿元,全面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开展各县(市、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及农业循环经济项目,持续推进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重点流域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峨边彝族自治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及井研县绿色种养循环项目。二是建设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在山地和丘陵地区充分运用粉碎还田、堆沤腐熟还田等方式,实现秸秆就地还田利用;鼓励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开展秸秆回收利用工作,强化秸秆离田利用,持续推进金口河区、夹江县实施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三是依托四川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投入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2826万元,用于10个县(市、区)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采取“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三级处置模式,将废弃农膜归集整理后统一清运处理,不断完善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逐步健全废弃农膜回收网络体系。
市中区层面,一是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成畜禽养殖场治理工程点位和水肥一体化项目,举办畜禽养殖污染技术培训会,2023年派出技术指导人员800余人次,发放技术手册、宣传资料2000余份;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违法行为15起,罚金9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起,有效遏制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行为。二是加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力度,印发《乐山市市中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乐中委农领办〔2023〕6号)和《乐山市市中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方案》等文件,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四化利用工作,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途径。三是推进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等综合利用,与光大环保能源(乐山)有限公司签订《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废弃农用地膜、废弃农药包装物集中处理服务协议》,2023年实现无害化处理废弃农膜58.16吨、农药包装废弃物1.56吨,发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650个,实现回收点位到村到组。
2023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6.41%,秸秆综合利用率93.49%,农膜回收率87.87%。市中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3%,秸秆综合利用率94.3%,农膜回收率86.5%。
(三)加快推进工业绿色转型。
市级层面,一是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印发实施《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领域专项实施方案》(乐“无废”办〔2023〕7号)和《2024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攻坚战方案》等文件,切实压实企业主体、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及部门责任,不断提升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管理水平。二是编制《乐山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碳达峰专项实施方案,将“推动资源清洁高效循环利用”纳入实施方案专章。三是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不断提升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38家单位纳入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达到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四是持续推动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标杆建设,沙湾经开区、永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四川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验收,沙湾保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
市中区层面,一是严格环境生态准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对项目进行审批。支持绿色低碳项目,严控“两高”项目落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落后产能淘汰。坚持“以新带老”,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区域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提前介入,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培育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截至2023年底共有70家规上工业企业,其中省级绿色工厂2家、市级“无废工厂”1家。三是鼓励清洁生产,如指导乐山市富侨建材有限公司完成清洁生产改造,淘汰3台电机,在厂区内布设喷雾除尘管网,实施搅拌机密闭系统升级改造等。
(四)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监管。
市级层面加快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利用设施能力短板。一是不断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全市建有废铅蓄电池收集项目1个(乐山怡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能力为2万吨/年,废矿物油收集项目2个(乐山市嘉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宏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能力为9千吨/年。同时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21〕9号)要求,正推进建设乐山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二是稳定运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全市有乐山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和油基岩屑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和利用能力分别达4万吨/年、10万吨/年;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2期(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Ⅰ期、Ⅱ期处置能力为15吨/日,另有1台5吨/日的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车,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共计达20吨/日。三是常态化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2023年,市县两级生态部门对全市产废企业138家和经营单位6家完成评估,其中达标企业144家,无不达标企业,抽查合格率100%。
市中区层面,结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新规范、新标准,成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小组,2023年完成17家企业评估,其中产废单位1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家,合格率100%。实施问题销号制度,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有关部门从线上指导到实地检查全过程、全方位跟踪问题整改。
接下来,我区将紧跟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步伐,充分发挥“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源头治理、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能力。乐山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预计于2024年7月正式投运,同时将加快启动乐山市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分拣中心建设。生活垃圾方面,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我区将不断夯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基础,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乐山乐水、灵秀博雅的幸福美丽嘉州。
感谢贵单位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