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镇:
你镇《关于市中区青平镇2023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乐中青府〔2023〕6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镇普仁村4组,青和村7组,铁蛇坳村1组,八一村6、10组,共计0.05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园地0.0355公顷,林地0.0185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市中区青平镇2023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市中区青平镇2023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情况明细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