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并公布乐山市市中区三级古树和古树后续资源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0-10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鉴定,现对全区218株三级古树和172株古树后续资源予以认定并公布。请各单位按《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养护和管理。

  附件:1.乐山市市中区三级古树目录

  2.乐山市市中区古树后续资源目录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索引号:008554032/2020-0012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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