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吴桥美丽新村聚居点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7-22 字体:[]
  
茅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吴桥美丽新村聚居点调整方案>的请示》(乐中茅府〔2020〕62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组织编制的《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吴桥美丽新村聚居点调整方案》。

  二、请你镇及时公布并严格执行,保证建设质量,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

  三、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
索引号:008554032/2020-0010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批复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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