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白马镇调整村建制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6-27 字体:[]
  白马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村建制的请示》(乐中白府〔2019〕1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车架山村、友谊村。将原车架山村1—13组、原友谊村1—8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车架山村,辖21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白马场油房街262号(即原友谊村民委员会驻地)。

  二、同意撤销万井村、桐麻山村。将原万井村1—8组、原桐麻山村1—7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万井村,辖15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油大嘴(即原万井村民委员会驻地)。

  三、同意撤销楼子村、高岩村、万胡村。将原楼子村1—6组、原高岩村1—10组、原万胡村1—6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磨池河村,辖22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曾家湾(即原高岩村民委员会驻地)。

  四、请你镇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中委办〔2019〕22号)精神,建立健全村级组织,为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五、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调整村建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7日

  
索引号:008554032/2019-0006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批复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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