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稽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村建制的请示》(乐中苏府〔2019〕1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程村、荻坪村。将原程村1—5组、原荻坪村1—7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程村,辖12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葫芦坝(即原程村民委员会驻地)。
二、撤销徐浩村、蚕桑村。将原徐浩村1—4组、原蚕桑村1—4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徐浩村,辖8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仓库边(即原徐浩村民委员会驻地)。
三、撤销双全村、卫东村。将原双全村1—4组、原卫东村1—8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卫东村,辖12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苏东路112号(即原双全村民委员会驻地)。
四、撤销高山铺村、曾河坝村。将原高山铺村1—4组、原曾河坝村1—5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跃进村,辖9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原曾河坝村3组312号(即原曾河坝村民委员会驻地)。
五、请你镇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中委办〔2019〕22号)精神,建立健全村级组织,为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六、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调整村建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