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双庙村、罗金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4-08 字体:[]
  罗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双庙村村庄规划><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罗金村村庄规划>的请示》(乐中罗府〔2018〕55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组织编制的《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双庙村村庄规划》《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罗金村村庄规划》。

  二、请你镇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变更的须经区政府批准。规划实施时,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索引号:008554032/2019-00040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批复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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