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稻禾香村、隔河村、跃进村、立新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2-22 字体:[]
  临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稻禾香村村庄规划><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隔河村村庄规划><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跃进村村庄规划><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立新村村庄规划>的请示》(乐中临府〔2018〕58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组织编制的《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稻禾香村村庄规划》《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隔河村村庄规划》《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跃进村村庄规划》《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立新村村庄规划》。

  二、请你镇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变更的须经区政府批准。规划实施时,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区都农办(区委农办)、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索引号:008554032/2019-0001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批复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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