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8-15 字体:[]
  张从香等14名代表:

你们在乐山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我单位已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管理体制

乐山市绿心管理处原为市住建局直管的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16年11月底,按照乐山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安排,市绿心管理处下划市中区。2017年12月,乐山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市中区政府成立绿心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绿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初,市中区政府经召集市、区相关部门多次专题讨论、研究,拟定了《<乐山市市中区绿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下称“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乐山市绿心管理处为绿心管理机构,并建议市人民政府根据绿心管理处2014年核准的新增工作职责,将原市绿心管理处人员编制数从现有13名,扩编至40名,新增加绿心综合执法管理、绿心综治巡防、环境卫生管理等职能,并作为市中区政府的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增加人员编制由市上统筹解决后一并下划市中区。目前该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二、过渡期管理

因绿心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过渡期间市住建局、市中区政府高度重视绿心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安排分管领导联系绿心,市中区政府成立绿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绿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经费投入情况

当前,绿心生态搬迁已经收尾,1488户村民已全部搬迁,《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规划》已经市规委会审定通过,绿心项目建设即将启动,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绿心建设,已将绿心建设纳入市上PPP项目规划实施。市绿心管理处按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绿心管理日常工作,因机构编制下划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人员及日常生产维护工作经费仍由市财政解决,区级安排的临时性建设项目和工作任务等经费由市中区财政予以保障。自“下划”以来,区政府大力支持绿心管理工作,并统筹安排资金,由市绿心管理处实施绿心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应急抢险救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促进绿心林木管护技防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加快绿心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建设进程。

感谢代表们对绿心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索引号:008554032/2018-0011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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