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任家坝村2组、全福街道夏沟村1组(原夏沟村1、7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12-23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求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任家坝村2组、全福街道夏沟村1组(原夏沟村1、7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的公告》(乐中府公〔2025〕16号)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8日进行了公告。公告期满未收到意见反馈。《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任家坝村2组、全福街道夏沟村1组(原夏沟村1、7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任家坝村2组、全福街道夏沟村1组(原夏沟村1、7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乐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索引号:008554032/2025-0011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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