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9-10 字体:[]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棉竹镇九百洞村1、3组,棉竹铺社区1、3组,张铺儿村3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乐山市新竹路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用于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棉竹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公告方式


本公告于2025年9月10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棉竹镇、九百洞村、九百洞村1、3组,棉竹铺社区、棉竹铺社区1、3组,张铺儿村、张铺儿村3组范围内,采用棉竹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张贴、村(社区)公开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szq.gov.cn/)发布。


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szq/lzfg/2025091016054065370500000/Index.html)主动公开。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联系单位: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土地房屋征收股,联系电话:0833-2430533。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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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554032/2025-0007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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