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任家坝村2、3、4组,全福街道夏沟村1组,拟征收土地总面积5.1027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致江路桥-S305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9日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组织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具体工作由大佛街道办事处、全福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本次拟征地涉及青苗林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由产权人在青苗林木丈量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统计表上签字视为确认调查结果。未按时配合清点丈量的,以大佛街道办事处、全福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对清点丈量结果有异议的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4日向大佛街道办事处、全福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告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24日。
特此公告。
附件:1.致江路桥-S305线道路新建工程勘测定界图
2.致江路桥-S305线道路新建工程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