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中府公〔2023〕30号),2023年11月14日发布《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水口镇龙窝村4、6、7组,周桥坝村1、3组,三兴村1、2组及村集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乐中府公〔2023〕31号),拟征收水口镇龙窝村4、6、7组,周桥坝村1、3组,三兴村1、2组及村集体的集体土地49.5614公顷。因乐山市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用地计划调整,对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进行了调整,面积由49.5614公顷调整为18.6587公顷(详见附件)。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公告期2024年5月13日—2024年6月13日。
特此公告。
附件:1.乐山市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用地调整前勘测定界图
2.乐山市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用地调整后勘测定界图
3.乐山市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用地调整前土地分类面积表
4.乐山市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用地调整后土地分类面积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