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建城市桥梁工程(致江路桥)东岸连接线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号),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拟征收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任家坝村3、4、5组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9729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勘测定界报告、土地分类面积表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新建城市桥梁工程(致江路桥)东岸连接线项目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3日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组织乐山市土地管理事务所、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具体由大佛街道办事处实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青苗林木、地上建构筑物等由产权人在青苗林木丈量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统计表上签字视为确认清点材料。未按时配合清点丈量的,以大佛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对清点丈量结果有异议的于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9日向大佛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