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需要,拟征收全福街道石农村2、9组共计集体土地8.1038公顷,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一半以上)不同意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或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听证。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