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1-14 字体:[]
  经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19)川1181行审47号裁定,由我府对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作出的乐住保裁字(2018)1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准予强制执行。现责令被执行人魏秀容于2019年11月13日前签订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搬迁,交出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15幢1单元5楼1号房屋。逾期不履行,我府将于2019年11月14日上午10:00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9日
索引号:008554032/2019-0011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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