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11-04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安谷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5〕16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乐府发〔202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为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区域内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涉农居民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组织实施


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构建起职责明确、分工清晰、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乐山市市中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业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区领导小组即予撤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安谷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及时组建镇(街道)、村(社区)农业普查机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和配合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其中,涉及普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业务培训、清查摸底、遥感测量、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由区统计局牵头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供销社等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现有力量,全力参与农业普查和相关数据审核评估及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将农业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或补助,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对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目的。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普查工作中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加强质量管控。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安谷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各级普查机构要严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增强普查数据可追溯性,以严格的环节管控和严肃的问责机制守牢普查数据质量生命线。加强普查指导培训,加大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力度,强化与历史数据、部门资料等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中苗头性、突出性问题,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


(三)强化宣传引导。统筹部门资源,凝聚宣传合力,确保普查宣传有声势、有实效。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传播优势,广泛宣传农业普查重要意义和要求,动员引导普查对象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注重成果应用。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及时发布普查成果,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深入开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乡村振兴战略、遥感测量应用于农业统计调查工作等重点领域的分析研究,强化普查成果服务在全区“三农”政策制定、涉农规划编制等重要工作中基础性作用。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附件


乐山市市中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建伦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雷俊扬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成  颖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庆茹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胡雪梅  区统计局局长


张  中  区财政局局长


黄小瑞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雷国平  区公安分局政委


胡  婷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鲍  浪  区商务局局长


陈建新  区民政局局长


刘冬霞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晓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文星  区水务局局长


习梦玲  区林业局局长


白  珂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雷应军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唐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思敏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彭明芳  区教育局局长


张启刚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婕舒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乌建学  区税务局局长


袁  梅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曾芸芸  区供销社主任


周建东  区统计局副局长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胡雪梅同志兼任。区领导小组成员如遇人员调整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索引号:008554032/2025-00095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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