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特邀阳光监督员工作规则》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聘请丁伟等18位同志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特邀阳光监督员,聘任期限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27日。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特邀阳光监督员名单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特邀阳光监督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伟 华西都市报乐山记者站站长
龙建军 自由职业者
叶 舟 乐山七中语文教师
史利民 四川壮志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小立 乐山市市中区刘小立口腔诊所主治医师
刘永芳 通江街道办事处通江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
刘红菊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
江 丽 乐山振兴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许顶柱 四川齐力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闯 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柏杨司法所专职司法助理员
李正谚 乐山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主任
张 丹 乐山市市中区青少年服务中心主任
张慧柃 柏杨街道办事处茶坊社区副主任
陈文川 乐山市裕川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文豪 乐山豪森锅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梦绿 乐山市一职中教师
曾思胤 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
熊 伟 四川中商科技有限公司(新乐山网)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