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9-06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创新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市中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府常务会议等的重要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专栏、权威访谈等形式进行阐释解读,深入基层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规定。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和《乐山市市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乐山市市中区区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执行区政府工作规则、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严格落实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选优配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完善公职律师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及有关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执法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贯穿于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执法、复议决定、裁判文书说理性。持续抓好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推动县、乡两级全覆盖,强化规范化执法。积极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省级试点,立足通江街道、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3个试点单位,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监督流程,加强结果运用,打造具有市中区特色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长效机制。(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依法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构建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格局。贯彻落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运行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健全诉讼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对接等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合理调配编制资源,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信访局、区综合执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及时清理并调整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监管综合效能。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管理服务,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不合理罚款事项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基层司法所参与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特色的工作经验。(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向个人全生命周期、企业全生命周期延伸。加强市中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全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丰富社会信用应用场景。以应用为牵引,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智慧执法”“掌上执法”。(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协同。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及时清理不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制度。联动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执法协作,提升行政执法“同城”效应。协同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一体建设。推动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落地落实,促进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要素和办理流程相对统一,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配合建立乐山“中国绿色硅谷”法治保障体系。市中区法院高新法庭入驻乐山高新区中央法务区,配合打造全市高能级法律服务集聚区。加快园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推行行政审批事前介入、事中帮办、事后跟踪的全程服务,提升园区政务服务质效。持续开展法治园区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以工业园区为依托,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助力园区健康发展。(区行政审批局、区法院、嘉州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及工作举措。积极参加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及时总结推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经验做法,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索引号:008554032/2022-0009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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