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乐山市市中区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府办发〔2017〕70号)精神,推进健康市中区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和消灭疫苗针对传染病最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手段,是我国贯彻“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成效最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预防接种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区人民特别是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政府提供的一项重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筑牢免疫屏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协调机制,以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为目的,强化规范管理和服务。以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为载体,提升全区预防接种技术服务能力和规范意识。以实用、标准、规范、高效的免疫规划质量管理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为抓手,落实各项工作职责。
三、实施措施
(一)完善管理工作机制。
1.健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调整乐山市市中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根据免疫规划工作需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做好政策协调与衔接,协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2.完善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报告和鉴定机制。在现有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逐步建立包括基础保险、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保险补偿体系,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效率。
3.建立异常反应救治机制。指定区人民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并组建异常反应救治领导小组和救治队伍,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二)强化疫苗全程管理。
1.规范疫苗集中采购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辖区应种儿童数报送疫苗年度需求计划、双月需求计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审核统计一、二类疫苗需求计划后进行统一采购。第一类疫苗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第二类疫苗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生产企业采购后分发配送给辖区内各预防接种单位,满足群众疫苗接种需求。
2.严格疫苗冷链配送管理。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卫计局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监督管理。第一类疫苗通过省、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冷链系统分发配送到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直接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加强疫苗冷链管理,按规定做好温度监控与记录,确保疫苗储存运输环节的全过程冷链管理。
3.加强疫苗全程追溯管理。严格执行全区疫苗出入库台账管理、温控记录管理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登记,实现大数据综合储存、远程监控、交换共享和分析利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疫苗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进行追溯管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服务单位应严格规范疫苗购进、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管理,建立疫苗供应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做好相应资料存档登记,发现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来源不明等疫苗,应当逐级上报并按规定程序销毁。
(三)提升预防接种水平。
1.科学设置预防接种单位。区卫计局要根据服务对象、任务、范围等科学设置预防接种服务单位,并采取在线地图查询与展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在农村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的集中接种模式,村卫生室不得接种第二类疫苗。城区预防接种门诊采取日接种服务方式,乡镇、农村预防接种门诊可采取日、周接种方式,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保证预防接种质量。
2.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建设。预防接种门诊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进行建设,远离急诊科、放射科、感染科等科室,有相应独立的区域,内部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急救设备齐全,纳入常态化的动态管理,执行“七统一”标准。加快数字化门诊建设,实现预防接种门诊全流程信息管理,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儿童预防接种全流程数据采集和服务质量控制,有效预防接种差错的发生。加强医疗保健机构预防保健科室(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充实技术力量,落实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职责。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必须通过区卫计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行为。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强化责任区域内目标儿童管理,利用信息化,开展主动搜索、主动预约和查漏补种相结合,继续维持高水平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严格执行儿童疫苗接种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成人第二类疫苗接种台账,注重保护接种者个人信息安全。接种服务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疫苗相关信息,优先使用第一类疫苗为儿童接种,提供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时,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按照“知情同意、自费自愿”原则实施接种。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荐使用。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强化新生儿和流动儿童的管理,将目标人群全部纳入预防接种管理,不留空白。
4.加强考核评估和风险防控。区卫计局要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考核,将预防接种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划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和疫苗接种率监测,每年综合评估重点防控传染病及目标人群,采取查漏补种等措施,有效防控传染病暴发风险,降低传染病发病率,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保障机构人员编制。按照有关规定,在编制总量范围内,落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要采取公开招聘、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强化人员配备。
(二)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区财政局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需要和发展建设规划,做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展建设经费保障。要统筹考虑第二类疫苗管理模式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核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行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将服务性收入按收支两条线纳入预算管理。
(三)完善相关价格政策。尽快落实第二类疫苗相关价格有关规定,做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接种单位收取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的相关工作。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7·28世界肝炎日”等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平台作用,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知识的普及宣传,重点宣传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安全性、有效性,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努力提高第一类疫苗接种率和第二类疫苗接种覆盖面,有效防止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要健全预防接种信息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消除公众疑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关部门(单位)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考核评估。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卫计局负责疫苗预防接种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苗采购、储运、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应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要求,组织对疫苗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以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区卫计局。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配合区卫计局做好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将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并及时划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将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区委宣传部负责疫苗和预防接种知识的公益宣传,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经常性宣传报道。区妇联负责组织动员基层妇女干部主动参与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儿童家庭提供关爱和帮助。区发改局鼓励免疫规划科研立项,争取科研经费投入。公安部门负责落实好本地出生儿童户籍登记工作,协助民政、街道社区等部门做好流动、暂住儿童的统计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区卫计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乐山市市中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尹秀英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宋 毅 区卫计局局长
殷斯琦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汪精华 区教育局局长
先进春 区财政局局长
余大文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钟 卫 区发改局局长
郜 欣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力飞 区统计局局长
王小虎 区文体局局长
祝建华 区住建局局长
余 旭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齐天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洁 区总工会副主席
胡 婷 区团委副书记
先红艳 张公桥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彭富松 泊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俊宏 上河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为敏 通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严小林 柏杨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君华 肖坝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勇猛 大佛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义 牟子镇镇长
马晓东 九峰镇镇长
宋晓明 全福镇镇长
周 艳 棉竹镇镇长
张祥平 苏稽镇镇长
王勇胜 区疾控中心主任
胡 奎 区人民医院院长
徐洪安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白金良 区中医院院长
王永强 苏稽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免疫规划办公室、免疫规划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电话:2133223),负责日常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管理、规划、督导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