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健康市中区”全民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四川省爱国卫生条例》,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四川省爱国卫生条例》,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群众健康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医改重要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立足实际、注重特色,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原则,树立健康第一的生活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创建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状况,改善国民健康生活质量,减少不同区域健康状况差异。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相统一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共创、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运行机制,努力实现“人人具备健康素养,人人养成健康行为,人人参加健身活动,人人动手清洁家园,人人享有健康服务”的目标。到2019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到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5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全区居民健康水平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到2019年的主要任务指标。
1.健康行为基本养成。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85%,农村≥75%。
——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75%,农村≥65%。
——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75%。
2.全民健身深入推进。
在全区开展全民健身惠民工程,推广“全民健康‘一二一’生活方式”。
——倡导居民做到:每人每天参加一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学会二种以上体育健身方法,每人每年进行一次体质测试。
——倡导家庭做到:每个家庭拥有一件以上体育健身器材,每年全家进行二次以上户外体育活动,每个家庭有一份(册)以上体育健身报刊或图书。
——倡导社区(行政村)做到:提供一处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每年组织二次社区(行政村)范围的体育健身活动,每个社区(行政村)拥有一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民健身志愿者。
——强调学校做到: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的体育健身活动,落实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时。
居民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达到50%以上;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1.6平方米;每1500人拥有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居民体质达标率达到90%。
3.食品安全保障有力。
本地生产的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5%以上,区外调进的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0%以上;食品质量总体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
4.健康服务全面覆盖。
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全覆盖;在城市每1000户有1名家庭医生。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以乡镇为单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
5.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5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以上;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以乡镇为单位,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到25%以上。
6.居住环境绿化美化。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5.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7平方米,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85%。
三、主要内容和活动
(一)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宣传“健康素养66条”。编印《健康素养66条》读本,发放到每个家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天气预报节目等方式,广泛宣传《健康素养66条》。
2.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建“健康知识讲师团”,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健康知识。
3.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健康教育。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主要卫生问题,在其外出和返乡集中的春节及其他重大节日,在农民工培训机构和车站等聚集地,通过发放健康宣传折页、举办健康讲座、设置健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4.建设“五大健康阵地”。一是在广场、公园等地建立“健康广场”;二是在人流量大的地段建立“健康长廊”;三是在社区建立“健康俱乐部”;四是在媒体开办“健康教育栏目”;五是在窗口单位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
5.鼓励群众提高自身健康素养。开展“健康宝宝”、“健康之星”、“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和“健康社区”的评选活动。通过层层评选,引导广大群众按照《健康素养66条》要求,了解基本健康知识与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基本健康技能,从小抓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健康生活的良好风尚。
(二)全民健身行动。
6.全面推进城乡体育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加快公共体育场地建设设施配套,建立群众身边10分钟的健身休闲生活圈,实现全区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100%。大力推进学校、企事业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社会捐赠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7.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健全社区、乡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组织,发展群众健身团队,实现全区街道、乡镇体育组织覆盖率达100%,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条块结合的健身组织网络。
8.开展群众普及的健身活动。以每年的“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定期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吸引每个群众每年能参加适合自己并有兴趣参加的健身赛事和活动。积极倡导广场体育、公园体育、假日体育和休闲体育,培育和规范大众健身休闲市场。
9.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组织、指导群众健身中的作用,实现全区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每个晨晚练点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定期向社会公布居民体质监测结果,实现居民体质测试常态化,并制定个性化的健身处方,为科学评价体育工作、制定全民健身政策提供依据。
10.建立体育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优秀运动员赴社区、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参加全民健身社会公益活动,向广大群众展示精湛技艺,传授运动技能,实现现役运动员及在职教练员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达到7天以上。动员和吸引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
11.完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乐山市市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等群众体育制度,加强《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普及力度,实现群众合法健身权益的有效保障。推进群众体育科普、法制宣传工作,实现公民体育科学素质和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食品安全行动。
12.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组织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引导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主动辨认生产许可标志,主动查看生产厂家、地点、日期等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有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1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提高食品安全合格率,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到2019年,食品质量总体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加大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避免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对全区餐饮业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到2019年,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85%以上。加强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督,确保市民食用“放心食品”。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14.保障饮水安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优先解决好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倡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强水厂运营监管,强化农村饮水净化和消毒措施,提高水质合格率。加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检测,建成50个农村水质监测点,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行动。
15.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善“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实现城乡居民步行(或乘车)10~15分钟即可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确保广大群众及时方便地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6.建立覆盖城乡的便民健康服务制度。开展乡(镇)、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家庭医生上门提供健康服务。区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巡回医疗队,定期为交通不便的群众提供健康检查和常见病、多发病查治服务。
17.建立居民健康检查制度。在城乡居民均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开展与工作有关疾病的检查。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安排单位职工每年1次健康体检。学校组织中小学生每年1次体检,托幼机构对入托儿童每半年进行1次体检。区卫计局负责定期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及早发现和治疗妇女常见病和多发病,将各类体检信息整合进健康档案,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
(五)健康服务普及行动。
18.开设“健康服务热线”。在现有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健康咨询服务内容。到2019年,能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预约挂号服务。
19.以医院为中心扩大健康服务。医疗机构对门诊就诊的慢性病、传染病患者应开具“一病两方”,即用药处方和健康教育处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健康服务中心,定期在社区、机关、学校等举办健康知识、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讲座;开通健康咨询热线电话,为市民提供医疗咨询、门诊和住院预约服务;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组建“健康知识讲师团”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家庭宣讲健康知识,宣讲覆盖率达到100%。统一安排专家门诊医师和药剂师或执业药师,每年到社区、乡村开展1~2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六)疾病预防控制行动。
20.遏制与控制艾滋病和结核病流行。针对艾滋病流行特点,切实加强危险行为干预,实施母婴阻断行动。进一步提高结核病发现率,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化诊治,减少耐药,确保治疗效果。
21.扩大儿童免疫预防服务。加强预防接种机构建设,保持高水平接种覆盖率。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到2019年底实现全区儿童预防接种一卡通,确保流动儿童及时获得免疫预防服务。
22.实施消除疟疾行动。实施以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到2016年实现全区消除疟疾目标。
23.倡导合理膳食。加强营养指导与干预,制作“居民合理膳食自我管理包”(包内含一把控盐勺、一只控油壶、一本合理膳食指导手册),送给每户居民。在托幼机构、学校和进餐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进行科学配餐指导。积极宣传食品营养标签,使全体市民知晓并掌握营养标签,促进健康饮食。
24.控制烟草危害。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控烟宣传,大力倡导社会交往不敬烟、公共场所不吸烟的文明行为。医疗卫生单位带头控烟,到2019年底,所有公共服务机构达到国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把无烟单位标准列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25.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支持、鼓励和培养广大群众自主监测体重、腰围、血压、血糖和血脂的意识、行为和能力,提高人群相关指标知晓率。
(七)医疗急救与卫生应急行动。
26.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急救服务。建立全区和区域性紧急医疗救援和救治中心,120急救网络以乡镇为单位全覆盖,并逐步向村级延伸。
27.建立灾害卫生应急体系。建立灾害卫生应急现场培训和模拟训练基地,加快紧急医疗救援和救治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畅通应急指挥救援信息系统,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灾害期间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28.大力普及医疗急救知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在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医疗自救互救、灾难自救、中毒自救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演练。支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
(八)母婴健康行动。
29.开展妇女保健。继续实施免费婚检,推动婚前医学检查。通过补服叶酸、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行动和产前筛查,加强生殖保健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
30.提供婴幼儿保健服务。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为婴幼儿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到2019年,婴幼儿免费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九)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31.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和运输。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与运营监管,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进程,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2.绿化美化环境。强化街道、公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江、河、湖等水体沿岸绿化,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以绿化攻坚、节能减排等专项行动为重点,严把各类工厂、企业环评关,有计划地搬迁、淘汰环境污染严重企业。
33.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建立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新机制。利用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项目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农村居民修建符合卫生要求的户厕。通过三年努力,完成5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治理,省级卫生村达到20%。
34.人人动手清洁家园。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日常保洁和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制度,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基础上,组织群众周末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保持区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居委会和村委会应将清洁卫生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环境整洁。城乡居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做好个人和室内卫生,及时主动清理房前屋后杂草污物。
35.加快卫生乡(镇)、村(社区)创建步伐。各乡镇要将卫生创建工作作为优化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措施,以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和卫生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探索卫生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自2016年起,每年创建省级卫生乡(镇)1~3个,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2个,卫生村(社区)5~10个。
36.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增加执法力量,加强对城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37.实行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和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区爱卫办每年对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结果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进行分类和排位,并在媒体公告检查评比结果。对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十)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38.大力培植和发展健康服务产业。大力提升区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改善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条件。支持以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健身服务、健康咨询和调理康复等为主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为人民群众提供不同层次、多种需求、更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39.振兴中医药产业。鼓励扶持以中药产品、健康产品为主体的具有地方中医药特色的产业。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健康市中区”全民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将“健康市中区”全民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管理体系,实行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有关部门应成立本单位“健康市中区”全民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协调行动。各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基础作用,积极扶持各类志愿者队伍,形成完善的服务网络和体系,推动“健康市中区”全民行动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措施。
依托“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平台,统筹协调,进一步深化医药、体育、文化等改革,有效整合资源,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健康市中区协调机制,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产入、专汪机构建设、监督奖励等措施,促进建设健康市中区各工作深入开展。区财政应将健康市中区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稳步扎实推进。
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三年见成效,五年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要求与目标,抓好“健康市中区”全民行动的组织、部署和落实。2016年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行动,努力加以推进;2017年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2018-2020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健康市中区”行动持续健康发展,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四)严格督导考评。
科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政府对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