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
乐山市市中区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厅等部门四川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2〕48号)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维护我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乐山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和我区地方病的流行趋势与防治工作需要,特制订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分析
据乐山市地方病流行因素分析,全市流行的地方病病种为地方性甲状腺肿(即碘缺乏病)和克山病2种,而我区主要流行地方性甲状腺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在“十一五”期间,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健全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地方病流行趋势总体得到控制,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区碘缺乏病防治坚持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2011年全区儿童甲状腺肿大率降至1.16%,低于全市3.84个百分点,碘盐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8.26%,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并于2009年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尽管我区已经进入全国消除碘缺乏病的区县行列,但由于我区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私贩非碘盐的现象时有发生,容易出现反弹。因此,巩固全区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仍然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防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各项地方病防治措施,健全防控机制,巩固防治成果,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从实现消除地方病的战略高度出发,采取针对性策略和综合防治措施,着力解决防治工作难点问题,全面推进防治工作。
3.因地制宜、科学防治。根据地方病流行特点和防治现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病种,科学制定相关技术措施,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4.预防为主、防管并重。加强病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改造,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减少并努力消除各种致病因素。加强防治措施的后期管理,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巩固防治成果,推动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