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文件精神,区就创中心严格落实安置公告发布、个人自愿报名、申请人员审核、向用人单位推荐等流程,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用人单位不予以安置的情况反馈。现将2026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市中区就业创业促进服务中心反映。
反映电话:0833-2131269
乐山市市中区就业创业促进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