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市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相关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推动文化作品创作、体育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4、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相关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对外交流活动。
6、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加强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7、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嘉州文化传承发展。
8、统筹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深入实施惠民工程。
9、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0、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组织协调全区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
12、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13、指导和管理全区体育赛事。指导和管理全区竞技体育,合理布局运动项目,加强运动员的培养和训练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4、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的指导,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协助管理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的融合发展。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以文促旅、以旅兴文,不断提升旅游产品供给力、市场吸引力、行业竞争力、国际影响力,加快建成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1)做实文旅发展基础。借势“成渝乐旅游金三角联盟”的核心引擎带动作用,抢抓乐山与成都、重庆合作包装实施一批“百亿级”文化旅游项目的重大契机,积极引进建设高端主题乐园,加快优势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把苏稽古镇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文旅特色小镇,将凤洲岛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旅胜地,稳步推动市中区打造为成渝乐旅游“第三极”,深化“文旅四篇文章”,加快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绿心公园创建3A级景区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推进文旅融合。推进大佛博物馆改造提升,加强与世界研学组织对接合作,大力发展研学旅游。加强与重庆大足石刻等文物和保护机构合作,将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建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南方石质文物保护基地。加快扩容提质。实施“立体礼佛”行动计划,完成凌云路“景点变景区”、大佛景区南游客中心建设,加快恢复“凌云九峰、峰各有寺”,启动凤洲岛生态环境整治、麻浩河生态湿地二期建设,全面提升核心景区承载力。深化景城一体。持续推进“夜游三江”“夜游凌云山”改造提升,加快推进桂花楼、老城区历史文化保护挖掘等项目建设,打造山水禅意城市。拓展全域旅游。完成苏稽古镇二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岷江风景道、大渡河风景道、峨眉河风景道建设,启动荔枝湾旅游综合开发。
(2)培育丰富旅游业态产品。深挖非遗文化、民俗文化、历史文化、抗战文化等文化资源内涵,讲好嘉州故事。大力开发文化演艺、研学旅游、月光经济等新业态、新产品,丰富提升夜游三江、夜游凌云山服务内容,加快打造高品质博物馆,策划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地方特色文化演艺项目,提升“大佛印象”等文创品牌形象和知名度,深化文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融合业态创新,为游客提供更多样的产品、更深度的体验。聚焦“吃在嘉州”。办好美食推荐活动,做强乐山味道美食品牌,打造世界美味之城。聚焦“住在嘉州”。加快推进希尔顿、皇冠假日酒店等项目建设。聚焦“行在嘉州”。启动乐山旅游客运港建设,完成荔枝湾旅游公路等旅游干线建设,完善自驾车营地配套,实现“快旅慢游”。聚焦“游在嘉州”。推进公共空间景观化,促进“游山”“游城”“游江”有机融合。聚焦“购在嘉州”。建设文旅产业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品研发,做强“大佛制造”文创品牌,加快建设全省旅游商品集散地。聚焦“娱在嘉州”。开设沉浸式演出,积极引进一批音乐节会、文化演艺等业态。
(3)优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以游客为中心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打造智慧景区。深化同阿里云、腾讯云等企业合作,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智慧旅游APP开发,完善在线预订、智慧导游、信息推送等功能,推动“一部手机游嘉州”。打造优质服务。完善配套设施,实施服务设施标准化国际化提升工程,进一步配套完善旅游厕所、停车场和标识标牌。提升景区服务质量,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景区景点开放,持续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加强安全旅游、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建设,健全旅游志愿服务体系。打造合作品牌。依托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加强与沿线城市的对接合作,积极发挥大渡河风景道联盟、世界遗产联盟、石窟文化联盟作用,推动旅游线路共建、资源同享、品牌联树。强化市场监管。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围绕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积极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优化市场秩序。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文化、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网络安全监管和网络舆情研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源头治理,保持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2.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1)科学制定《市中区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并认真实施,加快完善体育设施,深入发展全民健身运动。组团参加乐山市第八届运动会,力争比赛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双丰收。组织举办、参加假日体育、全民健身日、重阳节老年健身嘉年华等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30项次以上。争取上级全民健身项目,提高完善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功能,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积极备战省十四运会。组织承办好2021年度四川省青少年体操、乒乓球锦标赛,加强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训练备战和承办项目准备。加强青少年体育指导和管理,不断提升市中区竞技体育水平。
3.文化重点工作
(1)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文化民生工程目。在进一步巩固强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大力实施好文化民生工程,办好文化民生实事,深入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免费向群众开放,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部规范化实施并完成2021年免费开放工作。各级文化阵地每周达到免费开放40小时以上,节假日按实际需求延时开放,累计接待群众要不低于20万余人次。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主要举措:一是强化阵地维护,提升阵地服务功能,全面扎实推进免费开放工作,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二是创新模式,精心组织开展“线上”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生活。疫情期间,利用文化馆、图书馆的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充分用好用活数字资源,网络阅读和网络文化活动组合拳,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文化服务项目。三是区文化馆要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种文化”城乡文艺团体结对帮扶,不断壮大群众文艺人才队伍,促进“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打造。四是积极推进图书馆分馆工作,进一步提升打造嘉州绿心公园廊桥书屋、海棠书屋以及棉竹分馆、石龙社区分馆建设。五是加强文图两馆数字化建设。通过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服务于推广艺术普及。
(2)实施文化惠民,精心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2021年,要紧紧围绕党的百年华诞系列庆祝活动,坚持文化惠民、乐民、育民宗旨,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一是积极参与省市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好“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二是以“文瀚嘉州·百姓直通车”为载体,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举办好全区第二届舞蹈合唱比赛、民俗灯舞比赛;举办好美术、书法、摄影等展出;举办好《嘉州讲堂》8期。三是指导悦来镇举办2021年荔枝文化旅游节,指导青平镇举办好2021年稻香文化节。四是以活动为载体,组织创作一批诗歌、散文、摄影、书画、音乐、视频等。全年全区各级文化阵地要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上百场次。
(3)推进乡村振兴,保护和传承嘉州非遗项目。在全区开展“嘉州记忆”展示工程,深入挖掘具有传统特色、地域特色的文化记忆内涵。进一步完善嘉州记忆名录资源库,新编印《古城遗韵》等精美画册,拍摄非遗项目专题片,建成一批村史馆、镇史馆。加大“非遗”保护和传承,开展“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新申报一批省级、市级、区级非遗名录目。实施非遗“进校园”,培训学员60名以上。抓好文物保护工作,实施宋氏宗祠二期维修保护工程。
(4)开展文化扶贫,有力助推脱贫攻坚。组织各级文艺团体开展文化走基层,组织文艺演出和送书画等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振兴”主题文化扶贫采风活动,创作文化扶贫公益文艺作品,通过展览展示、微信和网站、微嘉州平台发布等渠道发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二、部门概况
区文体旅游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另有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区文体旅游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17.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7.0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17.05万元(数据来源为公开表的“收支预算总表”),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增加94.16万元,主要是因为执法机构改革,市级相关部门划转至本部门,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增加,行政事务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相应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文体旅游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0.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主要包括:聘用人员项目、公共文化及免费开放项目、项目经费控制数等方面较上年增加65.04万元,主要因为:因为执法机构改革,市级相关部门划转至本部门,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增加,行政事务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相应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增加14.04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增加。
(三)医疗卫生支出20.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增加3.29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69.1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11.79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增加。
(五)其他科目支出0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504.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资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2.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独子费。
(四)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91.93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
无其他需要单独说明的采购预算情况。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717.05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选取了3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分别是项目经费控制数、聘用人员项目、公共文化及免费开放项目,项目总金额80.12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无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