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管理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1-13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生活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对加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管理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构职能

(一)建制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中心)。

建制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中心),要确保基本功能完善、服务项目完备、管理制度齐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建制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中心)机构职能划入镇(街道)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的,要确保文化阵地按要求正常运转。

(二)被撤并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中心)。

被撤并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中心),阵地职能保留,作为调整后的建制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分站(分中心)并挂牌,继续做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名称一般可确定为某1镇某2综合文化站(某1为现建制镇名称,某2为被撤并镇名称)。

二、管理机制

(一)职责分工。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对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进行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保障综合文化站(中心)的建设、管理、运行。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文化站及其分站的管理。区财政局根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对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分配。

(二)资产资源。

原属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的资产资源由调整后的镇(街道)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或综合文化站<中心>)登记造册,统一管理。严禁将公共文化阵地、资产挪作他用。

(三)总分站试点。

开展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总分站试点。以调整后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为总站,被撤并乡镇的综合文化站为分站。总站统筹辖区内总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指导分站开展免费开放和群众文化活动。区文化馆、区图书馆要进一步加大对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的指导力度,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

三、工作要求

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是扎根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是为基层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依托和抓手。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办法,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结合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被撤并乡镇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乡镇综合文化站总分站试点、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设置等工作,做好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的运行管理,确保基层公共文化阵地不关、服务不减,切实保障基层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调整情况一览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索引号:008554032/2021-0001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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