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5-28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社科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协调做好新闻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全区电影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理论教育、新闻外宣、群众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软件正版化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无二级预算单位,主管下属事业单位1个——乐山市市中区融媒体中心,其人、财、物纳入宣传部统一核算、管理。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有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核定人员编制34个,其中行政编制15个,行政工勤1个,事业编制18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430.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0.9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30.97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减少516.13万元,主要是因为党报党刊发行经费及外宣经费的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宣传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47.99万元,是用于保障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2.98万元,是用于保障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34.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新闻外宣,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公共安全性事件舆论引导及宣传教育,文联社科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经费、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出版事业发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47.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减5.11万元,主要因为:2020年在职工作人员较2019年减少1人。

  (三)医疗卫生10.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增0.39万元,主要因为:从2020年1月起缴纳职工生育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37.60,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减5.48万元,主要因为:2020年在职工作人员较2019年减少1人。

  (五)无其他科目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244.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8.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对外宣传费、公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9万元,主要用于部分老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55.5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

  (五)其他支出: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60.88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用2020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 0个,预算 0元;用2020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 0个,预算 0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430.98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选取了2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分别是区委宣传部项目经费控制数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贴,项目总金额 82.98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无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ldquo;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rdquo;、&ldquo;事业收入&rdquo;、&ldquo;事业单位经营收入&rdquo;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ldquo;三公&rdquo;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ldquo;三公&rdquo;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0年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预算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008554112/2020-0000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