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和采购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4-05 字体:[]
  乐山市中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和采购预算编制说明  

  我单位已于2017年3月30日进行预算公开,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说明、政府采购预算内容不完善,现对相关内容予以补充公开。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区文体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79.6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共1062540元,其中,用2017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3个,预算1062540元;用2017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无,预算无;用2016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无,预算无。

  特此说明。

  2017年4月5日
索引号:008554411/2017-0002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