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关于2017年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4-05 字体:[]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关于2017年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我单位已于2017年3月20日进行预算公开,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说明、政府采购预算、内容不完善,现对相关内容予以补充公开。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区委党史研究室部门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10.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零,特此说明

  2017年4月5日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
索引号:744685735/2017-0000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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