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收集、整理、编撰出版《执政纪要》;
2、收集、整理、编撰、印制地方党史;
3、是积极配合完成市委党史研究室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负责党史工作宣传、研究、交流等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情资料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抓好党史资料征集。按照《征编、保管党史资料方案》的要求,及时、全面地征集区委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决策的有关文字资料、图片及音像,征集全区改革发展成果及其他典型的史料、图片等。同时,做好向社会人士征集党史资料的工作。
2.推进党史著作的编纂出版。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市中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史工作的意见》,以出版《执政纪要》为主线,以党史课题研究为重点,不断整合人力资源,征集、积累史料,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区委2016年《执政纪要》的出版工作。
3.强化党史资政研究。积极关注市、区发展战略,结合“四个全面”的市中区实践、扶贫攻坚等中心工作,撰写党史资政专题,编发《借鉴与思考》,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党史研究成果,实现以史资政。
4.搞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党史课“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利用互联网、智能手机、微博等现代传媒开展党史宣传教育,配合区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开展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用丰富多彩的理论研讨活动和丰硕的研究成果,扩大党史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党史宣传教育效果。
5.拓展党史工作新路径。加强与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社会科学、史志、档案、文化等系统党史工作者的联系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
二、部门概况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是区委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收入预算总额为80.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89万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89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6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1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地方党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党史资料收集、编纂、整理;执政纪要资料收集、编纂、审核、出版、印刷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购买商品和服务的确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奖励金等。
五、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附件:《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