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经费)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5〕49号),市级下达我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经费)87.37万元。
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将市级资金87.37万元安排用于市中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项目,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告。
意见收集人:潘涛,电话:2276615;
电子邮箱:623425515@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