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72号)要求,本批次省级下达我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0万元。按照年度实施计划,现将省级衔接资金710万元安排用于市中区补充耕地恢复项目,现予以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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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