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情况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37号)、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切块部分)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4〕26号),本批次上级下达我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市级衔接资金4315万元,其中:中央4060万元、省级164万元、市级91万元。按照年度实施计划,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市中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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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