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46号),上级下达我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2103万元,其中:中央526万元、省级1577万元。
按照年度实施计划,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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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