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16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拉练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17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18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金〔2023〕17号)要求,市级财政下达我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0万元,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意见收集人:彭沁沁 电话:2114369
电子邮箱:492516663@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
附件:市中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乐山市市中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