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2022年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2〕79号)要求,市级财政下达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9万元,主要用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提升农村道路养护水平,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方便农产品销售以及招商引资。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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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月9日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