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开发中心
关于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问题
整改报告
一、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贫困户“扶贫保”项目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扶贫保”保险补助项目。乐山市市中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原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开发中心)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时限、对象、补助标准内完成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项目采购均在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存在问题
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较好,但主要存在问题为:一是在实际补助户数与项目申报时不一致,计划为5262户贫困户购买保险进行补助,实际补助户数5034户(购买保险时实际建档立卡贫困户为55034户)。二是项目资金有节余。
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项目实施人员不一致和资金节余原因,主要因项目计划补助人员为上一年度末贫困户户数,而实施时间为2020年11月,在此期间贫困户动态调整减少,造成计划数与实际实施数不一致辞;计划实施补助贫困户数系2019年年底数,2020年11月实施时,贫困户通过动态调整减少228户,实际户数5034户。购买“扶贫保”保险户数为5034户,因此节余0.96万元。
二是在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时,严格按实际贫困户数申报,对期间动态调整人员单名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申报与实施一致。
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开发中心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