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级相关部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0〕40号)和市财政局 市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部分)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0〕42号)要求,中央和省级下达我区第二批、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2万元,其中:中央200万元、省级24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脱贫增收项目。
经市中区人民政府审议同意,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意见收集人:潘涛电话:2114369
电子邮箱:623425515@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
附件:2020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
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开发中心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