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下达我区财政专项扶贫第二批中央资金(乐市财政农〔2019〕46号))、第三批省级资金(乐市财政农〔2019〕65号)要求,下达我区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5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65万元,扶贫发展资金170万元(含支持凉山州自发搬迁至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8万元);下达我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万元(支持凉山州自发搬迁至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意见收集人:潘涛电话:2114369电子邮箱:623425515@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附件:2019年第二批中央和第三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开发中心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