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关于对区政协第八届六次会议第七号提案的答复
唐成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扶贫对象(贫困户)教育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攻坚的主体,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在脱贫攻坚进程中,我区部分贫困群众确实存在畏难情绪,自我奋进意识不强、发展动力不足。为切实解决这部分群众“等靠要”思想,增强他们自强不息、自我脱贫的意识和能力,多渠道通过感恩教育、鼓舞奋进和收入奖励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
一、开展励志教育,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一是充分发挥文明新风百姓宣讲团和“走亲”宣讲队伍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与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讲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两堂课”,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畏难情绪,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二是全面开展评模范守法户、清洁家庭户、孝爱和谐户、致富带头户、感恩自强户,评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好夫妻、好孩子“十评”活动,树典型、讲诚信、扬正气,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影响群众。三是广泛开展“感恩奋进·我的脱贫路”主题活动,推选6名思想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的贫困群众代表,组建“感恩奋进·我的脱贫路”百姓宣讲团,在全区贫困村开展巡回宣讲。四是深化文学作品创作,围绕20名典型人物事迹,创作反映贫困群众自力更生、感恩奋进的《靠着一只手,创出脱贫路》《趴着的巨人,用双手编织脱贫路》和《满怀感恩心……》等优秀文学作品。
二、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促进养成良好习惯。
一是大力开展“四下乡”活动,组织农业、文化、教育等部门结合各地脱贫需求和发展短板,普及各类知识,为群众免费送上法律常识、医疗保健、养殖种植等实用书籍,通过讲案例、演小品,让群众感奋、感化,摒弃不良风气,励志奋进。二是举办“书香嘉州·农民读书月”活动,组织各村开展读书活动,在全区掀起全民阅读的高潮。
三、开展贫困家庭奋进计划,提升贫困群众“造血”功能。
为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发展意愿和内生动力,将收入奖励和励志奋进、感恩自强相结合,采取奖励补助的形式,对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转移就业、创业办实体等给予资金奖励,旨在调动贫困家庭发展生产和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创造性,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落后面貌,在加强物质扶贫的同时强化精神扶贫,促进“输血”到“造血”的转变。自2017年以来,我区累计发放家庭奋进计划奖励金547.3万元,3982户贫困户受益。
四、开展贫困户精准再识别和动态管理
2017年,省脱贫办提出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的要求,对错评、漏评、未整户识别和自主移民未识别等问题进行整改,按照精准识别相关要求,我局经与部门信息比对后,按照相关程序,清退贫困户1180户3229人,新增贫困户1336户2992人,在“比较精准”基础上实现“更加精准”。年底,按照年度动态管理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各乡镇、涉农街道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管理,户内新增贫困人口102人,户内减少贫困人口8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