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贫困家庭奋进计划”项目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12-27 字体:[]
  为进一步加快脱贫攻坚机制创新,提升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内生发展的动力,根据乐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贫困家庭奋进计划”的实施意见》(乐脱领办发〔2017〕6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乐山市市中区“贫困家庭奋进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范围:全区所有乡镇和涉农街道办事处。补助对象: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含已脱贫户)。建设内容主要是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投入进行以奖代补、鼓励务工增收、鼓励贫困户劳动力创业、鼓励孝老敬老。补助标准:对创办领办创业实体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除创业奖励外其余三项政策可分别享受,但每户每年总计享受奖励资金原则不超过2000元。项目效益目标:扶贫和扶智相结合,着力培育提升贫困群众“造血”功能,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资金来源: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解决,上级资金不足部份由区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建设期限:乐山市市中区“贫困家庭奋进计划”实施方案试行1年,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本方案补助起始时间2016年10月1日起。国家和省出台新的奖励补助规定,按新规定予以执行。

  
  乐山市市中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12月4日
索引号:779816790/2017-0002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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