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乐中财政预(2017)9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2016年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认真组织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由原市中区农办下设科室扶贫股和市中区移民办整合而成,属区政府直属机构。
(二)单位职能
我局的主要职责为 :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具体政策措施组织实施。
2.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按照全省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3.组织实施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4.管理和监督全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
6.负责扶贫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6年末,我局人员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2016年末实有人员15名,其中:正式在编职工15名,其他借用及聘用人员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我局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收入1428.5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32.03万元,追加预算1301.78万元,年末财政注销指标5.2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部门预算支出59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2.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7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425.6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编制质量情况。我局严格执照规定和要求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我局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期,编制2016年度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财政局核定的定额水平编制预算。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力求做到完整、准确、规范。
2.绩效目标填报情况。根据我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要求,确定年度项目安排,根据工作重点安排资金规模,按资金规模和工作重点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3.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及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我局部门预算无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所有支出项目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达到了财政局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要求。我局财政资金预算无调整情况。对节能降耗及“三公”经费我局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相关要求,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不断强化宣传,做实做细节能采购、节约用电、节约用水、降低油耗等工作,全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用车同比减少了41.82%,公务接待同比减少了49.02%。
(三)综合管理情况
1.债务管理。我局无政府性还本性债务。
2.非税收入执行情况。我局无非税收入项目,无征收上缴国库的情况。
3.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我局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年初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按程序报批政府采购预算调整事项。
4.资产管理情况。按照对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将单位所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录入资产变动情况,并落实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按时间上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5.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认真执行我局出台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预算使用资金,并严把审核关,对每笔用款申请和资金支出,要求附件资料必须齐备,经财务审核、分管业务局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报销。
6.信息公开情况。按财政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了我局的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绩效评价情况。我局对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均进行了自评,由于后扶项目下达较迟,工程进行一系列程序时间较长,因此使得项目进度相对迟缓。
8.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根据要求对我单位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同时也接受了相关各部门的巡视检查。
(四)整体效益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按要求完成区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2016年,实现17个村2495人摘帽精准脱贫。安谷电站生产安置的复垦工作完成1800余亩,验收移交1300多亩,启动划地工作600余亩。认真编制了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发放移民后扶资金259.78万元。接待移民信访4例13人。2016年,我局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要求,全面履职尽责,在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等方面全面圆满完成,在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效果等方面有较大进步和提升,服务对象均表示满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过我局自评,2016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分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艰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预算不能满足我局对扶贫移民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资金需要,在其他资金列支了部分应由公用经费支出的费用。
(三)改进建议
按照区政府确定下达我局的目标工作任务,建议增加扶贫移民专项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资金。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