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30日至4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国资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国资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区国资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传达了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申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实践性和具体性,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的方式形成《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国资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区委第九轮巡察区国资局党组反馈党的建设和选人用人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紧扣主要矛盾,正面回应巡察反馈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同时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等方面问题,一是按照“抓教育、打基础、抓源头、重预防”的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切实加强党组织监督作用;二是变更区国资局党组为党组性质党委,切实履行领导或指导所监管国企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和决定区属国有企业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的建设等重要事项的职能职责。三是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四风”问题整治,激励党员干部担当实干。
针对“指导国企运营不到位”“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不够”“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修订《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实施办法》《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劳动人事与薪酬管理办法》,实现区属国有企业依法依规监管,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挖掘工作重点、亮点,开展区属国企股权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合国企公益性、经营性、功能性等不同业务定位,调整原兴嘉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区属一级公司;三是坚决贯彻执行《区国资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拟定《乐山市市中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初稿,研究部署公车监管、周转房建设、砂石转运等有关工作,规范国资监管、运营。
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落实不力”等问题,一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班子人员实际,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及时作出调整;二是多次传达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燃气管理等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日常督察,留有工作痕迹。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财务核实不严谨”等问题,一是持续推动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执纪问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二是通过机关大会、党组会前学习等形式强调财经纪律,集中学习差旅费、会议费等有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并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加强财务核算。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提质增效
当前,区国资局党组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坚持和完善的过程,区国资局党组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动正风肃纪、严明政治规矩和纪律,对标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推进区属国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国资国企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更高站位、更强合力推进市中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3-2555765。